程序设计的风格和结构化程序设计  

1.1程序设计的方法

   就程序设计方法和技术的发展而言,主要经过了结构化程序设计和面向对象程序设计阶段。

1.2 程序设计的风格 

   要形成良好的程序设计风格,主要应注重和考虑下述一些因素:源程序文档化、数据说明、语句构造、输入输出方法、效率等。 

程序设计的风格和结构化程序设计

2.1结构化程序设计的原则

自顶向下

    程序设计时,应先考虑总体,后考虑细节;先考虑全局目标,后考虑局部目标。先从最上层总目标开始设计,逐步使问题具体化。

逐步求精

    对复杂问题,应设计一些子目标作过渡,逐步细化。

模块化

    模块化是把程序要解决的总目标分解为分目标,再进一步分解为具体的小目标,把每个小目标称为一个模块。

限制使用goto语句

    goto语句的使用会导致程序流程的混乱,因此应限制使用。

2.2 结构化程序设计的基本结构和特点

三种基本控制结构 

顺序结构

选择结构

循环结构

程序优点是:结构良好、各模块间的关系清晰简单、每一模块内部由基本单元组成,设计出的程序清晰易读、可理解性好、容易设计、容易验证其正确性、也容易维护。 

2.3 结构化程序设计原则和方法的应用

程序设计的风格和结构化程序设计

程序设计过程中的原则:

    自顶向下,逐步细化,由粗到细,一步步展开,把一个模块的功能逐步分解,细化为一系列具体的步骤,进而翻译成一系列用某种程序设计语言写成的程序。

在具体实施中,要注意以下几点:

使用语言中的顺序、选择、循环等有限的基本控制结构表示程序逻辑。

选用的控制结构只准许有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。

程序语句组成容易识别的块,每块只有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。

复杂结构应该用基本控制结构进行组合嵌套来实现。

语言中没有的控制结构,可用一段等价的程序段模拟,但要求该程序段在整个系统中应前后一致。

严格控制goto语句。